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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買有租客屋的故事(3)
李健源 Kenny Lee
上期大家知道: 張先生利用軟硬兼施的方法, 終於接到租客的回音: 他們愿意搬. 但具體條件和細節就仍然有待雙方商討, 由於雙方經過上次的磨擦,大家都擺出不信任的態度, 雙方又是如何達成共識的呢:
解決方法: 由於租客之所以愿意搬出, 目的也是志在收取一筆搬遷費, 也無心在事後回來找事, 況且一旦搬出, 業主要找他也不是一件易事, 所以, 租客在找專業人士查看了這份由張先生的律師起草的協議書後, 也不作太大修改, 就同意簽署.
解決方法: 最後, 大家協商: 在附近的一家公証行, 預約一名地保官幫忙公証, 地保官只作公証, 不參與文件內容的意見, 雙方都樂於接受.
信任,張先生 難免地要多開幾次水, 電, 煤氣的開關, 多沖排幾次座廁和廚房的
排水, 以恐防對方是否破壞這些設施, 雖然看上去張先生很小器, 但一經交易, 張
生就很難去追討租客, 也難怪他這麼仔細
解決方法: 張先生檢查後, 覺得租客並沒有惡意破壞, 原則上接受現狀. 同時, 張先生也要租客陪同,一齊檢查過所有的門匙,車庫遙控器, 証實是沒問題.
這時候, 又出現一個問題, 所有的門匙和遙控器應何時交給張先生呢? 租客沒拿到錢時, 是不肯給他, 所謂 “一手交一手, 公平”. 於是, 他們又協商了一個方法, 就是租客把驗証過的門匙和遙控器放進公文袋內封口, 由張先生加簽在封口上, 公文袋仍交租客保管。
解決方法: 於是, 他們的交易, 就在公証行的辦公室內進行了, 張先生將現金逐張地點數給對方看,然後更用驗鈔筆將每張鈔票試偽. 最後, 雙方清點數目清楚後, 張先生同樣將所有的現金放進一個公文袋內,由租客加簽在封口上, 公文袋仍交張先生保管. 然後就有請地保官進場, 為雙方的文件簽署作公証.
故事接近尾聲, 正如地保官的形容, 雙方開始時的態度嚴肅,有如敵對的談判, 最有趣的是:各方手持着自己的封好的公文袋,互不放心. 租客初時只肯簽署協議書部份,未取到錢時, 不肯簽署收據一紙, 令場面一度尷尬. 最後,雙方在 “1,2,3”的伴奏下, 雙互推出了自己的公文袋,之後, 租客簽署了收據。 雙方沒有經過法律訴訟而得到解決的租賃關係就正式結朿了. 不論大家最後的握手道賀是出於真心還是假意, 雙方都是得到了自己想得到的, 租客取到了一筆可觀的搬遷費, 而張先生也買到一間比市值便宜六,七萬元的房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