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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風氣很可怕
李健源 Kenny Lee
一班好朋友, 圍坐在一起, 講起了社會上不公平, 不合理現像. 好傢不謀而合, 都針對起三藩市郊區的一間出名的食肆, 大家七嘴八舌都講着同一個話題, 就是這個食肆慣用的熟人不用等位陋習. 有一位朋友還氣憤的說: 前幾天, 一家大小六七口去光顧這個食肆, 正值餐期, 輪候等位的人有十幾家人, 排隊出門外. 就在大家等得很不耐煩時, 一群打扮光鮮的七八個人, 進門後直接徑往里面找部長, 部長一點頭, 馬上將一張正在收拾的大圓桌擺設給這班人. 排隊的人看在眼里, 氣在心上, 很明顯是部長認識的熟人, 不用排隊, 也不用訂位, 單凭關係就可以優先. 排隊中的大部份人敢怒不敢言, 只有一個年青人上前質問部長: 這樣是不公平, 如果你不讓他們退出重排隊, 我就報警…
部長明知理虧, 當然上前安撫這位年青人, 自然是半哄半送地給這年青人悄悄地先安排座位, 年青人看見有好處, 自然也就靜下來, 那些不敢言的老實人也就只好乖乖地輪候了. 這種現像己經是街知巷聞, 据食肆老板解釋: 這是為了留住熟客的辦法, 寧愿不公平地對待新客, 也不能怠慢熟客. 那麽, 又如何被區分為熟客, 生客呢? 自然就是看那些熟客逢年過節就塞到部長手里的紅包了. 你如果不值這種風氣的所為, 惟一的辦法就是下次不要再來光顧.
無獨有偶, 地產交易中, 小梁也遇到了一件不過思議的事, 大家認為小梁應該如何做為好:
小梁幫一位客人曹先生夫婦正在辦理一間短售屋的過户手續. 大家知道: 短售屋是屋主沒錢供屋, 而將房屋叫價, 然後滙同買家的Offer, 呈送給債主銀行, 希望銀行可以接受這個低於貸款額的售價, 賠本地割售. 銀行當然有權也有可能不接受, 要求買方加一些, 要求屋主補還一些. 如果踫到雙方堅持不讓步, 房屋就賣不成,而成為銀主屋.
如果碰到屋主是窮到分文沒有, 銀行也真拿他沒辦法, 結果, 很多成交就僵持在誰讓步的問題上, 遲遲成交不了. 最後, 多半是銀行少收一點, 買家多付一點和雙方經紀補貼一點, 不能成交而走向銀行屋的終歸佔少數. 也正因為這樣, 慢慢地就位那位白住白用, 分文不出的賣家, 發現了漏洞, 原來沒錢不但不可耻, 反而可以有機會賺錢.
小梁就遇到這樣: 當買家己經在貸款, 驗屋等都做的七七,八八的時候, 賣方的經紀突然約小梁要親自見面, 據說有要事相談. 小梁很奇怪:過往的交易, 基本上, 雙方經紀只是通過電話, 電郵聯絡, 很少需要面談, 究竟這葫蘆里面賣的是什麽藥呢? 小梁還是依時赴約.
賣方經紀早己買好了咖啡在室內等他, 寒喧一翻後, 對方講出了他的來意: 賣家是個窮困潦倒的可憐人, 最近又被裁員解僱, 身體也體弱多病, 家里亂作一團, 銀行方面要他付還一小部份錢, 他是决對不付的. 如果他不愿意配合, 也就是他不肯前往公証行簽名, 這個房子就賣不成, 他不介意被銀行收屋, 短售和收屋, 對他來講是沒有什麼大分別, 反正是爛命一條.
賣方經紀眼珠一轉, 就告訴小梁一個 “好辦法”: 如果想要成交, 讓各方都得償所愿, 就需要這位窮屋主合作, 要窮屋主合作, 就可以用這個方法: 由買家私下拿5000元現金, 交給賣方經紀轉交給窮屋主, 不能有任何文字依據. 窮屋主收錢後, 就會合作地去簽名, 各方就順順利利拿到自己想得的東西, 凡正他窮, 銀行也拿他沒奈何, 當然, 賣方經紀千叮萬囑: 千萬不能讓銀行知道. 如果不同意, 就一拍四散, 讓銀行收屋就是了.
小梁告別賣方經紀之後, 一路走回辦公室, 一路在想, 越想越覺得不對路, 這不就是枱底交易, 這不就是作弊威脅嗎, 想不到, 窮到一無所有, 還會借機勒索. 故且不論這賣家是真窮還是假窮, 又或者真是賣家主意, 還是經紀與他共謀, 編造故事來混水摸魚, 這種做法都是很卑鄙的. 他最後决定向公司報告這件事. 他一方面也通知買家, 另一方面盡量拖延對方. 在離成交日期越來越近的一天, 在得到各方的支持後, 他向對方嚴正指示: 買家和自己的公司方面, 不允許做這種黑箱交易, 賣家得到了銀行的寬免, 應該很感恩, 不應再謀取不合法利益, 否則, 買方會考慮放棄成交, 另謀其它.
這一招好像有効, 賣方經紀頓了一下, 就改變口氣說: 好了, 好了, Forget this 5000 (忘記這五千元吧!) 小梁很高興對方能放棄這種見不得光的交易, 大家可以回到正常途徑, 繼續前面要完成的工作, 力求能依時成交, 因為過期成交會導致很昂貴的每日罰款的.
故事還沒有完, 就在成交在即只有幾天, 對方經紀又來電話, 轉彎抹角還是想要錢, 不過, 這次, 他不再敢打買家的主意, 而是矛頭轉向小梁. 他要求小梁通知公証行, 將小梁自己應得的两千五佰元的佣金撥給他名下, 據說是由他加上两千五百元, 然後送給那位窮屋主, 否則, 那位窮屋主就不合作, 讓房子賣不成.
又是一個威脅, 小梁很冷靜地與公司上層分析: 到了這個地步, 如果賣不成, 當然各方都損失, 但賣方經紀也一樣損失, 白做幾個月, 他甘心嗎? 自然是 “不”. 再說, 如果真的賣方經紀要付两千五百元給窮屋主, 畢竟還是有两千五嘛, 倘若賣不成, 窮屋主就分文取不到, 他甘心嗎? 自然是 “不”. 所以, 分析之下, 還是那句話 “拒絕他”.
最後, 這個交易終於在賣方默默無言之下, 順利成交了. 小梁也在這個交易中上了很深刻的一課. 邪不能勝正, 對不正之風, 還是要說 “不”,只要人人都遵守公平和合法的原則, 才能令社會行走在正常的軌道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