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絕招, 還是 黜招
李健源 Kenny Lee
一位客户告訴我們一個這樣的故事:
金先生在幾星期找我們的同事 Peter為一間心目中頗喜歡的房屋下了一個Offer, 該房屋是銀主盤—Bank Owned, 叫價42萬元, 而Peter 為金先生準備的Offer 為45萬元, 條件基本上是接受了銀行的一切條款, 別無異議.
三天後, Peter來電告知金先生: 金先生的Offer不敵其它人, 賣家選擇了最高價的競技者. 金先生也就無話可說了, 另有另覓其它目標.
前两天, 金先生乘公車由市中心返家, 在路途上偶然聽到車上两位家庭主婦在大聲議論着買賣房屋的問題, 那位興高彩烈的中年主婦正在描述着她近期買到的那間銀主屋, 無意中, 這位主婦講出了所買到的房屋的地址. 令在一旁原本打瞌睡的金先生精神為之一震, 主婦所講的房屋, 好像正是他幾星期前叫 Peter 下Offer的那間屋, 於是就插嘴進去問這位主婦. 主婦再講一次地址和詳細. 沒錯, 就是它, 原來這位主婦林太太正是這房子的新買主, 而且己經成交和準備搬進去住.
金先生覺得真凑巧, 既然陌路相逢, 志趣相同, 自然話題就多起來了. 金先生先就問她: 你在叫價上加高了多少, 林太太說: 沒加多少, 只加了一萬多就競取到了. 金先生一聽就悶住了, 心想: 林太太只加一萬多就取到了, 我卻加高了三萬元, 却投不到. 難道是我的經紀 Peter不盡力嗎? 又或者是賣家經紀在隻手遮天, 硬是壓住我加三萬的Offer, 而迷惑賣家去接受低過我的 Offer呢? 他們有沒有私自做一些對公平買賣法律有違背的事情呢?
金先生越想越不值, 就問林太太究竟買價是多少? 林太太說是51萬3仟元. 因為她的經紀告訴她: 該房子, 銀行叫價49.5萬元, 要想爭到的話, 需要再多加一萬多元, 於是林太太就出51萬3而順利取得了.
金先生現在明白了, 根本林太太出價時就不知道銀行當時叫價是42萬元, 由於林太太是文化不高, 一來沒有索取電腦MLS記錄, 二來也不懂得如何去查電腦, 再加上銀主屋, 一般都不像普通屋那樣有介紹彩頁可供索取, 甚至很多連出售招牌都沒有. 林太太一切都是聽信她的經紀的就是了. 至於由49萬元多加一萬來元其加幅也不算太大, 心里因素關口很容易就過來了.
反之, 金先生心中由42萬開始, 多加3萬元己經是加幅建7%, 如果加到同樣的51萬3, 就是增幅 22%有多, 心里關口就很難過得去, 當然他就沒有林太太那麽消瀟咯. 所以金先生也自認是輸了. 不過, 他對於林太太的經紀借林太太不懂查究而幾乎是欺騙林太太的做法有所質疑, 究竟林太太的經紀這樣做是 “絕招” 還是 “黜招”呢?
金先生認為: 作為有專業守則的經紀人應該是要將所有事實讓他的買家知道和有義務向買家解釋清楚, 當然, 由於他的專業知識和經驗, 是提供意見給買家一定很有幫助, 但講出自己的看法, 判斷市場的估計買價應該是坦誠和忠實的. 否則, 如果他今天凑巧而將事實告訴了林太太, 那麽這位經紀人的誠信在林太太心目中一定是會大打折扣, 况且林太太還有權及有可能起訴她的經紀誤導她而招致損失.
並非崇洋, 西人經紀在小動作方面的確是均真一些, 多數都能公正地處理買賣上的盲點, 法制意識比較強. 而華人的個別同業則有不少動作是引起市民的質疑, 例如: 枱底交易, 故弄玄虛, 非法回佣, 將出售房屋藏起自售, 私商售授等, 都是成為同行的污點, 遲早會招致麻煩.
有一個故事作為借鑑: 一個母親節的早上, 一間茶樓人山人海, 門口等位的人有數十人, 起碼要1-2小時才輪上. 一位闊太帶着七八個家人, 大搖大擺進來, 走向部長身邊, 竊竊私語幾句, 手上幾張鈔票悄悄塞入部長手中, 一分鐘後, 部長馬上大叫 “X太, 8位請進來.”, 雖然, 過往在祖國, 或在是香港廉政公署之前, 這招都是萬試萬靈, 不過, 隨社會的進步, 這些陋習是應唾棄, 否則將可能成為社會的罪人, 三思為上.
金先生同時也認為: 現時有意去競投銀主盤, 應該是考慮這間屋的市值, 而低過市值出價又能投得的話, 就己是算便宜貨, 如果單看叫價而打算加多少上去, 並不合乎市場邏輯, 反之,自己首先考慮自己能力, 再看附近環境, 給自己設下底線, 勝出O.K, 輸了也等閒視之就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