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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內地置業需知 (2) |
李健源 Kenny Lee
B. 有關的合同
1.面積及售價---面積以何種方法(建築面積或實用面積)計算,每平方米單價及總買賣價都應列清楚. 。
(現時國內樓房計算建築面積的方法,會把發展項目中的公共地方 部分分攤計算在內,與香港的做法相類似.)
註: 一般規定: 樓宇建成後實際面積與合同所列的面積不能誤差大於 3%, 如果差誤超過3%,買方有權撤銷合同並討回訂金。
2.交樓日期---開發商須在合同訂明的日期前建成有關樓房及辦妥一切手續, 以交付買方使用。
3. 樓房用途---買方必須按合同訂明的用途使用該樓房,也不得擅 自改變建築主體結構、承重結構等。
4.設備、裝飾標準---開發商若達不到合同指定的標準,買方有權要求開發商作出賠償。
5.設計與規劃---未經買方同意,開發商不得擅自更改該商品房項目的規劃及設計。
6.延期交樓的賠償---開發商未能如期交樓,須按合同規定賠給買方;若延期超過合同訂明的日數,買方更有權撤銷合同並討回訂金。
下一期將介紹: D. 物業的管理 和E. 廣告及展銷會, 敬請留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