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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產故事連載 (2) |
李健源 Kenny Lee
故事(3)
胡亂拆牆 招致損失
在買賣或租賃住宅單位時,遇上單位有任何部分曾經作出過改動,由於可能牽涉樓宇結構及安全問題,所以必須小心考慮。以下是一個因對房屋結構不明白又不及時徵詢有關專業意見而引起損失及紛爭的個案。
業主黃先生經地產經紀介紹,與準租客張小姐商討出租單位事宜。張小姐計劃將兩個相鄰睡房打通,以擴大寢室空間。張小姐問黃先生可否拆掉兩間睡房之間的牆壁,黃先生對樓宇結構一竅不通,但為盡快將單位出租,便毫不猶豫地表示沒有問題,並同意將拆牆的條款列入租約內。
在與租客簽立租約的兩天後,黃先生和朋友閒談中提到新租客提出拆牆的要求,朋友說有些牆壁是不可拆的,黃先生開始擔心,於是便多方面向有關專業人士查證。
最後,黃先生在市政府的房屋部的(Housing Dept.)
得悉有關牆壁實屬承力牆,倘若拆卸,會影響房屋結構狀況,明顯違反房屋建築條例,政府也不會批出Permit去做的。
但他向租客提出保留牆壁租客又不答允, 權衡輕重之後,張先生迫於無奈取消租約及退還訂金予李小姐。
其實黃先生應明白到,樓宇結構是一專門學問,
他應向建築師或有關部門尋求專業意見,在弄清楚可否合法拆卸有關牆壁後才與租客簽訂合約,以免因違例拆卸而招致法律責任。
故事(4)
業主沒放盤 卻有客看屋
劉太太是Alameda一個住宅單位的業主,
這兩年該單位都是租給一位在銀行任職的女士。
有一天,有人按單位門鐘,租客開門見有三人,其中一人自稱是代表業主劉太太的地產經紀,受劉太太委託帶準買家視察單位。
租客不虞有詐,開門引進,那經紀帶著兩位準買家把單位裡裡外外看了20多分鐘。
經紀走後,租客愈想愈心生疑問,於是致電劉太太問她是否打算出售Alameda的單位。劉太太莫名其妙,
因為她實在沒有出售單位的意圖,
更沒有把單位放盤。但由於那經紀沒有留下名片或聯絡方法,劉太太欲查究也無從入手,
欲投訴也不知應投訴何人了。
以上個案帶出幾個問題。
首先,
在法例下租客享有租用單位的獨有享有權
,
除
非租約另有規定,否則連業主也無權干擾、或未經租客批准隨意進入單位,經紀更遑論可隨意帶客參觀單位。
再者,租客未證實經紀身分便貿然開門引進,其實也相當不智,後果可以是十分危險的。
假若個案中的經紀真是持牌經紀,他根本未有受業主委託推銷單位,有誤導買家之嫌,令準買家以為業主有意出售單位,
買家最終祇會白行一趟。
此外,業主既未曾找過其它經紀放盤,
經紀理應不知道業主的個人資料如電話號碼等。
若經紀欲接觸業主游說放盤,
很有可能經不法手段取得業主聯絡的方法而觸犯有關個人資料方面的法例,這也是經紀應小心注意的。